根据高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及其受养人,如在香港特区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,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。

获正式批准的参加者可获准在港逗留 2年,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可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,8年的居留签证以2+3+3年的形式续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