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(本计划) 的目的是吸引资产拥有人在香港投资发展,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,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。获批的申请人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,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。
*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不适用于阿富汗、古巴及朝鲜的国民。